泰旅游遇大巴侧翻 游客摔骨折索赔
原标题:泰旅游遇大巴侧翻 游客摔骨折索赔
法制晚报讯(记者 于忠洋)随旅行社赴泰旅游,不料返程前往泰国机场时,所坐的大巴车却意外发生侧翻,导致高先生左小腿胫骨骨折,周先生左足周骨骨折。二人认为,旅行社严重违约,故起诉旅行社索赔全部损失。昨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
返程途中受伤 游客索赔
高先生、周先生诉称,他们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8日游”旅游团,并缴纳了2650元费用。2016年1月5日北京某旅行社组织高先生、周先生等18人从天津机场出发,前往泰国旅游。
旅行结束返程时,在前往泰国机场的过程中,其所乘坐的大巴车发生侧翻。交通事故导致高先生左小腿胫骨骨折,周先生左足周骨骨折,其他旅游者不同程度受伤。
高先生、周先生认为,北京某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时,致游客在返程途中受伤,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应赔偿其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高先生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6246.6元、二次受伤医疗费2万元、伤残赔偿金4848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父母扶养费3762元、误工费186274元等,合计292612元。
周先生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1000元,误工费90000元,事故中受损衣服860元、鞋795元,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22605元。
被告
表示歉意
但不同意精神损害索赔
北京某旅行社的诉讼代理人表示,高先生、周先生受伤,确实是由于在泰国旅行中乘坐的大巴车侧翻导致的,对此该旅行社表示歉意。
该诉讼代理人说,高先生、周先生是以旅游合同纠纷进行的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不应该在此次诉讼中提出,对于其他的诉讼请求,法律支持的愿意赔偿。
对于高先生提出请求赔偿父母扶养费一项,代理人表示,高先生已经主张了误工费,这其中就包含了对老人的赡养费用,不应该再单独主张,因此不同意此项诉讼请求。
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期宣判。文/记者 于忠洋
高先生、周先生诉称,他们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8日游”旅游团,并缴纳了2650元费用。2016年1月5日北京某旅行社组织高先生、周先生等18人从天津机场出发,前往泰国旅游。
旅行结束返程时,在前往泰国机场的过程中,其所乘坐的大巴车发生侧翻。交通事故导致高先生左小腿胫骨骨折,周先生左足周骨骨折,其他旅游者不同程度受伤。
高先生、周先生认为,北京某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时,致游客在返程途中受伤,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应赔偿其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高先生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6246.6元、二次受伤医疗费2万元、伤残赔偿金4848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父母扶养费3762元、误工费186274元等,合计292612元。
周先生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1000元,误工费90000元,事故中受损衣服860元、鞋795元,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22605元。
被告
表示歉意
但不同意精神损害索赔
北京某旅行社的诉讼代理人表示,高先生、周先生受伤,确实是由于在泰国旅行中乘坐的大巴车侧翻导致的,对此该旅行社表示歉意。
该诉讼代理人说,高先生、周先生是以旅游合同纠纷进行的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不应该在此次诉讼中提出,对于其他的诉讼请求,法律支持的愿意赔偿。
对于高先生提出请求赔偿父母扶养费一项,代理人表示,高先生已经主张了误工费,这其中就包含了对老人的赡养费用,不应该再单独主张,因此不同意此项诉讼请求。
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期宣判。文/记者 于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