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法院探索诉前调解模式

2017-09-20 22:01    点击:    

本报讯今年以来,陵川法院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切入点,总结“茶座式调解室”工作经验,分析前两年依托各庭室开展诉前调解的得失成败,创新举措,搭建平台,探索优化诉前调解模式。

一是搭建诉前调解平台。在已有4个“茶座式调解室”基础上,创建诉前调解室,附设于诉讼服务中心,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明确诉前调解范围。除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涉及身份关系、需依司法鉴定结论为依据的民事纠纷,其他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均可进行诉前调解,重点是小额诉讼、相邻关系、家事纠纷等。

三是规范诉前调解运行。在登记立案时,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及不收案件受理费等特点,征得当事人同意,预登记后暂缓立案,移送诉前调解室先行进行诉前调解,至少组织调解两次,一般以15日为限,确有调解希望的,可延长7日,无调解可能的,进行立案登记,进入诉讼程序;达成调解即时履行的,记录在案,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通过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转换,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审查确认。也可视情况及当事人意愿,直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邀请其他调解组织参与调解。

四是返聘退休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选聘善做调解工作的4名退休法官为专职诉前调解员,发挥其熟知法律的专长、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诉前调解,邀请有社会威望的专业人士参与诉前调解,并配备专职内勤,负责日常材料接转、数据统计等。通过搭建平台,在鼓励当事人先行协商和解的同时,探索建设调解前置程序,把委派、委托调解程序与推动调解和裁判适当分离相结合,尽可能以程序优化、期限缩短推动矛盾化解,让员额制法官集中精力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五是建立调解激励机制。对专职诉前调解员实行月定额补助+案件补助方式计酬,以日考勤,论月计量,按季考核,既保证专职调解员的相对稳定性,又提升调解的积极性,切实发挥诉前调解在缓解案多人少、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功能和作用。

诉前调解室设立两个月来,转入诉前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的83件。

(赵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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