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态扶贫之路

2018-11-15 14:24    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了生态扶贫的目标、途径和措施。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特色的绿色减贫新路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应积极实施绿色减贫财政奖励政策。贫困地区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变、资金不足、信息闭塞、人才有限的诸多因素制约,导致当地经济发展滞后。而这些地区往往又是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通常都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和限制了贫困地区扶贫脱贫方式的路径和效果。与此同时,绿色发展生态宜居是社会发展进步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选择。因此,构建起绿色脱贫的财政奖励制度已是大势所趋,实施生态转移支付,将一部分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既能让全国人民享受生态红利,又能让贫困地区人们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是要制定便于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奖罚体系。要完善和构建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绿色减贫效果,可以绿色减贫指数评价为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新近发布的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指数为参数,建立起以绿色减贫为核心的贫困县市考核机制和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制度体系。

  在资金来源上,应当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从补偿来源、补偿途径、补偿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确保生态补偿扶贫的有效性。在补偿对象上,在满足生态补偿式扶贫的条件下,补偿资金使用可向贫困人口倾斜。在补偿用途上,可成立专门补偿资金账户,也可以成立绿色产业扶贫基金,进一步提升扶贫脱贫的质量和水平。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后的奖罚措施上,可根据原来确定的大气、土壤、水质考核指标基数制定奖励标准,对原来考核指标基数上的生态环境质量不升不降者不予扣罚也不予奖励。对上升或下降县市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应予以增加或减少。

  三是要着力推进《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实施。《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精确瞄准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了到2020年生态扶贫要实现的目标。提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等11项重大生态工程,明确采取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举措。

  对于广受关注的生态产业选择上,还是强调要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其中,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和特色种养业将是重点发展领域。各级党委、政府要凝心聚力,各个部门要齐抓共管,把各项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把生态扶贫当作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法宝”,才能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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