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长治银监局席宏为局长并省联社长治审计中心刘海斌主任的一封信

2021-01-22 05:39    点击:    

致山西长治市银监局席宏为局长并省联社长治审计中心刘海斌主任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席宏为局长并刘海斌主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企业实体经济的血脉。但作为金融系统潞城农商银行的行长岳江峰,却对此背道而驰、为己谋取巨额暴利,不惜擅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采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卑鄙恶劣手段,致使我的老父亲刘金真投入四个多亿才建成的山西鑫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公司)彻底瘫痪倒闭,老父亲一生辛勤奋斗、拼搏积累的四个多亿付之东流、打了水漂,并由此带来的无穷后患接踵而来,最终导致老父亲刘金真悲愤交加、走投无路、无奈含恨去世。

        2008年,我老父亲刘金真根据企业经济市场的变化,根据国家、政府的企业转型的指导精神,将自己独资创建、生产、经营的焦化厂产业链继续延伸开拓、投资四个多亿,又创建了生产甲醇的鑫通公司。

        鑫通公司的各项政府批复证件全部完善,厂房、机械、设备、生产线、三百多名技术工人的培训全部完成到位。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生产流动资金还短缺三千万元,因此,鑫通公司向长治市农村信用联社提出了贷款三千万元的申请。该行对此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核,决定由潞城农商银行发放该笔贷款,该行于2010年7月17日将2950万元放贷打入给鑫通公司账户。但意想不到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当该款到账的第二天,潞城农村信用社主管办理放贷的营业部主任岳江峰就赶到鑫通公司,找到我父亲刘金真,说道:“有个紧急情况,我行有两个客户,急需资金,暂用你公司一下资金,三天保证归还”。岳江峰谈到的两个公司,一个是潞城市恒力化工厂,急需资金1300万元;另一个公司是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公司,急需资金1080万元。当时刘金真考虑到:岳江峰是潞城农村信用社的关键负责人,经常打交道,当时就轻信了岳江峰的要求与承诺,安排公司的负责人在岳江峰提供的该社专用单据,按照其要求安排,以银行汇票形式,给潞城市恒力化工厂电汇1300万元;以进账单的形式给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公司汇款1080万元,两笔合计2380万元,有鑫通公司给这两个企业转账凭证为证。(我父亲的鑫通公司与这两个企业自始至终无任何业务、经济关系)。

        当三天之后,不见岳江峰承诺兑现,刘金真亲自去找岳江峰,才明白清楚,这两笔款项原来是岳江峰为索要其“高利放贷”一个阴谋陷阱,其先的“要求承诺”纯属谎言!鑫通公司费尽周折贷下的这笔生产急用的专项贷款,被岳江峰私自、变相、阴谋扣掉了!

        岳江峰阴谋设计扣掉这2380万元,起因于2009年6月11日,其主动、亲自找到本实名举报人道:你父亲的公司用款不用款?谎称她的一个朋友有闲余资金,月息三分放贷。恰好我父亲刘金真在潞城市农村信用联社签发的金额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岳江峰并提出此出借款项不能按时归还,用低于市场价20%金通公司生产的焦炭来冲抵该借款。因此,当场就依照岳江峰的要求,给其书写了一张“今收到刘海军借款两千万元整,如若违约不能按期归还,我自愿让刘海军按时点煤焦价格的80%如数处理金通焦化公司的焦炭”。在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刘海军”本举报人根本就不认识,其人至今也未见过面。

        鑫通公司依照本举报人与岳江峰利息约定,并依照岳江峰的要求所提供的名字、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

        2009年8月12日转入申建斌账户利息60万;

        2009年10月28日转入魏云波账户利息60万;

        2009年11月20日转入冯刚账户利息100万;

        2009年11月20日转入李改娥账户利息20万;

        2009年11月20日转入李改娥账户利息60万;

        (有鑫通公司给四人转账凭证为证)

        岳江峰在收到上述五笔300万利息后,并未按借款字据上的约定去金通公司拉焦炭,冲抵她的出借款项利息,不知出于何种猫腻?通过她执掌潞城信用社重要岗位的强势条件,采取诱惑、欺骗的手段将鑫通公司作为生产急需的贷款专项资金骗走!窃为已有。(高利放贷的本金利息)

        岳江峰此前收取的300万元利息,加上骗走的生产流动资金专项贷款2380万元,共计2680万元。扣除2000万元本金,岳江峰在短短的一年之内,通过高利放贷的手段,净获巨额暴利680万元!

        作为原潞城市信用社营业部主任的岳江峰,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移花接木”的欺骗手段等同于“监守自盗”!其行为严重涉嫌挪用国有资金罪的犯罪嫌疑(进行高利放贷);或者打着信用联社的招牌,吸取公众存款犯罪的重大嫌疑;严重涉嫌变相窃取国有资金的重大犯罪嫌疑;严重涉嫌扰乱金融秩序的重大犯罪嫌疑。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金通公司与鑫通公司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企业,为何岳江峰出借给金通公司的高利放贷款(何况还有该公司的低于市场价20%的焦炭做保证),为何要扣除鑫通公司的生产流动急需专用贷款资金?这是何行为?是何性质?

        二、高利放贷两千万元的直接当事人是岳江峰,为何岳江峰让给从未出过面的刘海军打借据?刘海军这个人是否存在?即便存在,是否具备两千万元的经济实力?又如何排除岳江峰打着刘海军的招牌进行高利放贷?

        三、假设这两千万元是刘海军高利放贷的?为何岳江峰要将这高利放贷的两千万本金及剩余利息380万元,分别打给潞城市恒力化工厂、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公司这两家企业的账户上?这两个企业究竟与岳江峰之间存在何种关系?

四、假设该高利放贷款项真正属于刘海军,为何岳江峰要求金通公司支付其三百万的利息分别打给申建斌、魏云波、冯刚、李改娥这四个人的账户呢?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九条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贷款业务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三十一条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六十五条:贷款人的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和罚款;情节严重或屡次违反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取消任职资格;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构成其他经济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岳江峰作为当时贷款人的潞城市信用社的关键负责人(营业部主任),为己获取暴利、利用手中之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肆无忌惮地以身试法。先是高利放贷,后又截取鑫通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专项贷款资金,其行为不仅仅是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使其近三千万元国有放贷资金成为呆账、死账。另外,这近三千万元贷款对鑫通公司来讲,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岳江峰的“强盗”行径致使我老父亲投入四个多亿的创建的甲醇生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跌入了万丈深渊!导致近四百名员工失业。导致年产10万吨甲醇,每年为国家、政府财政纳税一个多亿的现实全部成了泡影、化为乌有。岳江峰的“流氓”、“强盗”行径实属可恶、可恨!可谓千古罪人啊!

        我的老父亲刘真金一生艰苦奋斗,依靠他的诚实、信用做人原则,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将企业从小做大,可谓对集体、对政府、对国家、对父老乡亲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鑫通公司的建成资金并无任何贷款,投入的这四个多亿,可谓全部是他毕生的血汗资金积累。企业毁了,员工散了,岳江峰却成了金融系统的“富婆”!其官衔又从联社客户部主任跃升为现今的潞城区农商银行分管信贷副行长的“宝座”上,真可谓“一将名成万骨枯”啊!

        岳江峰为己谋取暴利、高利放贷、违法截取贷款资金的犯罪行径,不仅摧毁了一个企业,更是给社会、国家、政府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

        几年来,本实名举报人始终处于情绪低落、悲愤无奈的状态,随着政府对农商银行违纪违法问题的整顿、查处,潞城农商银行关键腐败分子吕飞等人的落马,点燃了对潞城农商银行蛀虫、害群之马岳江峰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挪用国有资金罪、扰乱金融秩序罪等犯罪事实进行实名反映举报的信心与决心,望二位领导对本人的实名举报引起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同时本举报人坚信你们绝不会对岳江峰严重涉嫌犯罪的行为袖手旁观、姑息养奸!一定会依法严查!以便彻底净化农商银行系统的金融生态!


        特此举报!                                

                    举报人:刘燕            

                    身份证号码:14042219770821282x            

                    联系电话:17735513939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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