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和谐社会之基

2017-04-04 20:55    点击:    

夯实和谐社会之基


苏琦/文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经济有周期循环,发展有高低起伏。能够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自然能充分展现一个社会的竞争力,而在逆境中仍能凝聚人心保持社会基本和谐更是难能可贵。换言之,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模式的感召力,不仅体现在其创富能力,更体现在其于经济下行期间共度时艰的能力。


近来因民间高利贷暴力催收引发的官司惹来物议沸腾,在事件本身的具体是非之外,本案及其后续效应提醒人们,随着经济在中低速区间运行常态化,以前高歌猛进时期掩盖的一些经济纠纷会日趋显性化,社会矛盾会进入多发期,社会风险则会进入上行阶段。


在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多发的形势下,法治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人心的浮躁、舆情的复杂和社会情绪的敏感化偏激化会造成一种相对干燥易燃的社会氛围,此时唯有司法公正才能给纷纭世事提供一根定海神针,给人们以法律为准绳厘清得失是非恩怨的信心。


反之,如果不能以司法为最后的圭臬,人们无法树立规则意识,则社会很容易退化为某种丛林状态,人们倾向于通过以暴易暴方式解决彼此的冲突和纠纷。这样的一种前景显然是我们应该竭力避免的。


面对发展与稳定的双重任务,相关各方在努力寻找新动力稳增长的同时,应着力加大对民生的投入。随着去产能去杠杆的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速,冗余员工下岗分流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应及早修补加固社会安全网,扩大已有的相关财政基金的规模。这样做本身也会减轻人们对去杠杆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抵触焦虑之情,也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上涨进一步导致贫富分化,相关财产性收入的多寡也导致收入差距拉大,容易形成富者恒富贫者愈贫的结构性困局,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通过相关安排来扶助弱势群体,解决他们最基本的需求,从而更好地维系社会公平,化解社会对立情绪,缓和社会焦虑。这一点在房地产领域尤为迫切,除了以廉租房和公租房等形式的保障房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外,如何缓解年轻人与住房有关的焦虑和挫败感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目前的限购和限售对打击投机炒房防范房地产泡沫加剧很有必要,但也不可不顾及一部分以年轻人为主的购房者的刚性需求,居高不下的房价和酝酿涨势的房租无不对年轻一代构成沉重的压力。考虑到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线城市的年轻人可能必须以租房为主来满足居住需求,相关部门应考虑通过规范出租人行为和允许年轻就业者以租金抵扣税款等方式,对年轻一代实现安居乐业的需求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毕竟年轻人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创新驱动的主体,不能让一代年轻人被高房价压垮。


在经历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和社会形态发生急剧转变的时期,由于既有的人际网络和社区生态的重组,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社会脱嵌者,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福利体现了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底线。日前媒体报道的某收容站发生的事件提醒人们,在国家和社会救济供给与管理方面,依然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对一个在外界观感中相对全能型的政府而言,对社会脱嵌者应主动担负起国家救济的责任,而不应将其外包给社会营利组织。


当然,在承担起应负之责的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和非营利机构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的能动性,开发和利用社会救济的丰富资源,提升社会办慈善的水平,则可发挥事半功倍的效应。


就一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比社会保障、税收减免、社会救助和救济更重要的还是激发民众自身的创富热情,而这其中的重中之重是真正落实包容性发展的理念。所谓包括性发展,更多的不是强调如何分享发展的红利,而是如何让人们更公平地分享发展的机遇。


在各种资源由于种种人为和市场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向一线城市长期倾斜的时代,在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到服务业占比越来越大的时代,在一个共享经济越来越深入人心并提供越来越多工作机会的时代,因为城市管理水平的低下而严控城市规模,排斥外来人口,人为拒绝他们分享一线城市的发展红利,由此导致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发展和差距的扩大,人为增大打工夫妻和儿女共同生活的阻力,阻挠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的实现,不仅会透支中国经济转型的潜力,而且埋下导致社会不和谐的种子,因此应早做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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