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问题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党的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在全党的示范带头作用。1938年,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1989年,邓小平同志说:“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文件提出:“高级干部特别是省部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尤其是政治水平如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这些干部不仅要努力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贯彻重大决策,更应坚定不移,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髙级干部都坚持这样做了,党就能始终保持高度的凝聚力和强大的战斗力。胡锦涛同志也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中央委员会要自觉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自觉作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自觉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自觉作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
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源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身上。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发生的问题,往往是所在地方和单位各种问题滋生蔓延的主要导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了近200名高级干部,其中有省委书记、省长、部长,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特别是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给我们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的损害,给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造成的破坏,是特别巨大的。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基于这样的考虑,《准则》突出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准则》还提出制定一个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对党始终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职责,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做到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在高级干部中,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当其责。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自己的模范带头行动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