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冈市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221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6-08 14:00    点击:    

(三)笔试开考界定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有1人以上报考的(含1人),先统一开考进行笔试,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按面试入围比例要求的人数进行公开调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范围为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准考证领取事项。凭考生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时间:7月9日—7月13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按照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三支一扶”考生,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6)笔试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其中: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分。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以及笔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导致面试入围比例不足1:3而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岗位,实行公开调剂。

调剂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考试科目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对象为未入围面试且报名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且符合拟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教师岗位调剂首先从同学段同学科中调剂,若同学段同学科调剂不足,从高学段同学科中调剂),调剂顺序按符合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调剂,进入调剂对象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调剂对象参加面试。已经入围面试和主动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1:3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岗位调剂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确定进入调剂对象的人员将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