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探索财税一体化“直通车”
原标题:长三角探索财税一体化“直通车”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快速推进,跨区域涉税业务愈加频繁。实现税收信息跨区域共享,让数据真正实现互联互通,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仅用一天时间,首单企业涉税信息跨省迁移业务近日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下称“示范区”)办理完结,且原有纳税信用等7类资质信息、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等3类权益信息可承继。此举对于放大示范区同城效应、企业实现一体化漫游“无感换乘”具有示范意义。
财税一体化至关重要
为了更大力度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更好发挥税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12月出台了《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利举措,形成了跨区域税收征管服务的新思路和新体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据悉,“16条”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协同融合,推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和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3条跨省办税措施。
“此前,企业如果要进行跨省迁移,需要在迁出地先办理清税注销,再前往迁入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整个过程最快也需要数个工作日。在办理迁移的过程中,由于发票开具、抵扣原有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事项可能无法正常办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也会受到影响。”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如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迁出地税务机关推送信息至迁入地税务机关,迁入地税务机关自动办理接入手续”等举措的出台,相关难题有望得到化解,实现企业涉税事项在长三角区域内的平滑迁移。
“资本是流动的,市场主体也是流动的。上海是一个资源聚集的高地,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产业可能从上海溢出到苏浙皖。”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汪蔚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产业溢出过程中,市场主体和一些要素将从上海这个高地向其他地方流动。”
但不可否认,税收与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地区间的税收差异是地区经济差异扩大的一大重要原因。因此,在跨区域合作时,财税利益往往是各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的考量因素。
“税的征收包含财政的分成,是按照省市划分边界的。在市场主体和资源要素流动过程中,这一边界如同栅栏,影响着要素流动。” 汪蔚青进一步指出,长三角一体化,是要构建一个经济发展、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有机整体,首先需要打破的就是三省一市之间征管机制的隔离,“这对长三角经济流动非常有帮助。”
财税专家王海也认为,要推进区域一体化,很大程度上需要财税政策一体化的支撑和推动,需要进一步构建具有互利互惠和促进社会福祉提升的新型财税政策体制。
“就三省一市的情况看,各省市的公共服务资源占有量和财政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区域内的劳动、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市场化配置。在此情境下,财政一体化就成为了区域一体化最关键的一环,财税方面的协调机制尤为重要。” 王海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建立一个区域层面的财政机构,协调各地之间的财税差异,尤其是实现税收等利益共享,降低三省一市的“区位差”尤为关键,“但这些都需要付出较大的努力”。
探索利益共享财税分享制度
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探索着一系列一体化的机制体制创新举措。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提出,探索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建立两省一市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统筹用于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结合建设进程逐步探索财税分享机制,研究对新设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属地方收入部分实行跨地区分享,分享比例按确定期限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汪蔚青表示,长三角三省一市若能尽早打通税收征管等具体措施,并建立一个数据共享平台,可以更大限度地促进各类要素在长三角区域内流动。
“示范区的财政分配机制还需要时间来慢慢摸索。展望未来,如果市场要素能实现跨区域配置,效率无疑更高。在长三角一体化过程中,试点部分财政收支共享,在各地政府之间建立适当有效的分配机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汪蔚青进一步指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人员流动也会越来越频繁,社保一体化、异地退休和养老的打通,是完全有可能,这些本身就是财政开支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在王海看来,财政是区域一体化的关键点,现有的税收利益格局须进行调整和优化,包括协调预算支出分摊、税收等其他利益分享等。“如果协调不好,财政状况比较好的地方就会产生虹吸效应,可能出现好的越好,差的越差。”王海表示,“在现行的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基础上,区域内的转移支付同样重要,尤其是弥补公共服务的短板,如科教文卫等。”
王海指出,从区域整体看,首先要破除壁垒,形成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各要素配置的财税制度,包括产业和技术政策协调发展、医疗资源、高校资源等。“相对来说,市场层面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但是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或分配方面的问题,则需要通过组织机制设计,加大统筹兼顾的力度。”
汪蔚青认为,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政策,实际上是在不同的地方试点不同的区域发展模式。“中国地域辽阔,且东、西、北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配置都不是特别均衡,相关试点都是在开拓新模式。如果在试点过程中,能够多考虑一些制度创新,能够有更多要素的组合,或更有利于试点效果和政策决策。”汪蔚青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