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点:买卖作家手稿动了谁的权益?(二)
2018-06-22 09:59 点击:
渐渐走入历史的手写稿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报社、杂志社开始要求用电子稿投稿,方便编辑。这一革新使手写稿逐渐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无纸化阅读和电子投稿。
“现在只有个别作家如贾平凹、陈忠实用手写稿,其他作家基本都是电子邮件,迟子建现在写东西也是电子版。”《人民文学》副主编宁小龄说,个别手写的作家基本都有保留底稿的意识,有复印条件后,历来都是邮寄复印件,再由录入员变成电子版。
铅字印刷时,杂志社收到的投稿几乎都为手写。一些杂志编辑回忆说,上世纪80年代杂志社来稿量太大,每天都要拿麻袋拎,加上办公条件紧张,这么多来稿根本没地方堆放,未予采用的手稿基本都作为废纸处理掉了,很多作者也没有要回手稿的意识。
对作者手稿的处理方式各杂志社也各不相同。《北方文学》主编佟坤告诉记者,个别编辑手里有一些和作家的私人信件或个别手稿保存,杂志社并没有专门对作者手稿进行保存。
《人民文学》则对已采用发表的作品手稿会进行保存,一般作家都不会再要手稿,一些知名作家有这个意识会要回去。宁小龄说,由于保存条件有限,一些手稿纸张都已发黄,后来《人民文学》将这些保存的手写稿全部无偿移交给中国现代文学馆收藏,更利于保存。
宁小龄说,一些未被采用的手稿会被退回,其中包括知名作家的作品及写得不错但未能发表的作品。 “退稿时一种是塞铅印的退稿签,填上作者名字和作品名,写上笼统的退稿意见,还有一种方式是写退稿信,对于知名作家的作品退稿一般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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