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互掐,快查吧

2019-06-12 20:20    点击:    

别让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互掐,快查吧

别让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互掐,快查吧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6月10日)有媒体报道说,前几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山东农商银行员工举报单位官员一事再起波澜。据报道,6月8日,一份名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的举报信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引发热议。随之而来的是举报信所涉被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矢口否认,并称已经向司法机关报案。对此,举报人则再发声明,称“感谢济南农商行部分领导数年来第一次如此认真回应本人诉求”,强调对自己举报的“每一个字全部负责”。
对上述这种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因举报信相互攻讦,公说肯定有、婆说一定无的现象,人们已经见惯不怪。此番举报信之所以又将公众的眼球抓住,不仅是因为被举报人所在机构——济南农商行否认举报内容,而且还因为被举报人所在机构的监管机构——山东银保监局也表态称其“已留意到网上关于济南农商银行员工彭博的相关举报内容”,“此前也曾收到过”举报人“通过信访渠道对济南农商行的举报,已经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其作了回复”。
如果上述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及其所在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往来回合的过程为真,那么,这说明举报人得到的回复只是(上访的)程序性回复,而非调查结果的实质性回复;而被举报人自我否认本身也说明了其清白与否并未得到接报机构的证实,否则被举报人就完全可以用调查结论来回应举报人的举报内容。正因如此,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如此这般的怼来怼去,其所对应的事实,正是有责监管机构的不作为、慢作为或假作为所致。
以此举报人所举报内容为例,其举报所说的“2015年3月,时任济南农商行副部长李丹雨私刻假济南农商行假公章,并建立假账户,伙同济南四家公司,在中间人——北京某票据中介公司的介绍下与大庆农商行做票据业务,至2016年9月被我行发现时,已涉嫌诈骗近30亿”的事情,时间、地点、人物和线索俱在,应该不难查吧;举报人所举报的两个被举报人男女关系混乱且都有私生子的事情,在亲子鉴定技术已经成熟的情况下,也应该不难查吧。
应该说,这种根据举报信所展开的调查,不仅是对举报人的交待,实际上更是对被举报人的交待。尤其是在被举报人否认举报内容的情况下,就更需要对举报所列内容及其线索进行逐一落实,让清者得清,谤者得咎。在此,被举报人所谓举报人举报动机“有问题”的问题,不应该成为有责机构进行调查的障碍。一些大案要案的举报人,其举报动机,少有从道德或公义出发,而多是出于私利而生的龃龉。但是,有责机构并不能以此为借口而无动于衷,甚或反过来调查举报人。
在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互掐互怼的情况下,有责机构不应放任双方以口水充盈公共舆论空间,而应该立刻负起责任来,依法依规展开调查,并及时向公众通报调查结果。任何因怠政而产生的不作为,任何因不负责而产生的实际上的袒护,都只会引发更多的猜疑与质疑。因此,有责机构不能只停留在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的程序性回复上,而应该及时展开调查,以扎实的调查结论回应公众关注。
在没有进行实质性调查的情况下就回应公众关注,希冀以此平息公共舆论,甚至实际上为被举报人背书,这不仅不能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相反还会激起舆论更大的反弹。前两年有人举报刘铁男时,刘本人及其所在机构都出面否认举报内容,而调查结果则正是对这个否认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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