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可以叫原创
前几天,笔者打开一位同行分享在微信朋友圈的文章。嘿,这不是本报6月初那期关于经营年中总结的策划吗?再仔细一看,原发媒体不对,换了新标题,作者另有其人,但是策划思路、板块划分甚至是行文“套路”等通通照用了,不细读还真难发现这“李鬼”的嫌疑。同事们立刻炸了锅:“这个策划是抄我们的啊!”有的建议向平台举报,有的劝说赔偿的钱还不够花的诉讼费,费时费力费钱。盘算盘算,对这样明目张胆套用策划框架的行为,竟有些无可奈何。
“伪原创”的前世今生
无论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优质原创内容可谓“兵家必争之地”。特别是现在,为了获得更多的优质原创内容,很多平台抱着“鼓励原创、树立品牌”的初衷,下大力气推出原创保护、打赏、评论等功能,推进内容生产者创作优秀原创作品。结果,有人闻“利”而动,通过一系列合法或不合法的灰色手段去赢得关注,比如标题党、内容的无底线、发布虚假信息、四处剽窃抢占时机等。
诸如种种遭遇,近年来在互联网领域并不是个案。甚至网上流行起“洗稿”——篡改别人的原创内容,看起来好像脱胎换骨,但其实最有价值、最核心的内容还是抄袭的。比如,将原创图文、视频等去掉来源,修改标题、调整语序、适当删增;打擦边球,提取另一篇文章的架构,然后塞进新内容,新瓶装旧酒;把视频截屏为图片、将配音转成文字;或者直接翻译国外文章,却不标明出处……经过一番“包装”后,优质原创内容就这样被炮制成“伪原创”作品,重装上阵。
由于新闻内容生产规模庞大,内容需求量大,网络监管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有些专心搞原创的作者或机构的痕迹被抹得一干二净,往往吃了哑巴亏,只剩下“一把辛酸泪”。
别添上那根压死骆驼的稻草
自媒体时代的“原创至上”,不仅指高品质内容受到推崇,更代表着进一步打破了发声的壁垒,让大众都有发布内容的权利。权利是有了,而有的人却没有学会如何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加上平台原创保护机制也存在处理效率低、处罚力度小、积极性差等缺点,很难让抄袭者感到切肤之痛。同时,虽然依照《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洗稿”等“伪原创”行为涉嫌对权利人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及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复制权等多项著作权的侵犯,但是由于不少原创作者维权意识淡薄,或者维权成本与收益比时常陷入“捡芝麻丢西瓜”的尴尬,反倒助长了“伪原创”的肆意妄为。
如果仅靠原作者去维权,只是杯水车薪。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也倒逼着原创保护思路与措施的再升级。比如,分享经济盛行,原创者的著作权已经和流量、关注度、大数据等密不可分,是否可以考虑将稿费收入与广告分成、转流量等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打击“伪原创”需要充分发挥好众人的力量。
残酷的现实却是,一方面,受众的耐心越来越少,性子越来越急——不在拇指滑动两三下的长度里看明白你在说什么,我还不如去逛店、聊天,凭什么要花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读你码的字?观点不够劲爆,内容不够辛辣,我为什么要看你长篇大论?另一方面,面对口味愈发刁钻、眼光愈发毒辣的受众,内容发布者则纠结于——创新劳神费力,未必有结果;如果不创新,可能被淘汰。何去何从?那就变个创新的“玩法”吧!最终,一篇文章生命力的评判标准,从其缜密优雅、浑然天成的艺术性,或其深邃悠远、直击灵魂的思想性,降低为10万+的点击量和商家追捧的广告费。所以,不是易于复制的“伪原创”吸引了受众,而是饥不择食的受众养活了写手。
从来没见过“随大流”或“原地转”就能捡到作者与受众互动的内核。要知道,在思考、能思考、会思考本身就是原创和尊重原创不可或缺的基础。互联网为每个人提供了发声机会,关键还要行事守规矩、行文守底线。众人练就“火眼金睛”,用法律武器让“伪原创”无处藏身,别让“伪原创”窃取了本应由“原创”承载的荣耀。否则,如果默认套写、洗稿都可以叫原创,那么,每个人都为骆驼的倒下,添了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