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类投诉成为2018年第一季度广西消费者投诉热点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9日讯(通讯员 车亚焕)随着广西新的《消费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广西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据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667件,同比增长55.43%,其他以广告投诉增长最为明显,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
经分析,2018年第一季度的消费投诉呈现三个特点:
12315专线仍是投诉主渠道
从受理渠道看,12315专线仍是投诉主渠道,通过12315专线投诉为3499件,占投诉总量61.74%;通过互联网入口(全国12315互联网、广西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为1738件,占总体投诉量30.67%;其他的投诉为通过来人来函、微信渠道受理。由此可以看出,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受理方式,仍需进一步宣传推广。
商品类投诉仍为最大宗
从投诉类型看,商品类投诉为3984件、占比为70.30%,服务类1683件, 占比29.70%。从投诉的内容看,消费者主要投诉内容仍为合同1547件、广告1410件、商品质量861件等,这三类投诉共3818件,占投诉总量的67.37%。
广告类投诉成为新热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及广告的投诉数量激增,受理量是去年的8.15倍。
广告类投诉有三个特点:商品和服务类广告的投诉比例为44:1,商品类广告投诉1100件;投诉主要集中在服装(406件)、食品(232件),保健品(77件),美容用品(90件)等,投诉主要问题为网店经营者运用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语误导消费者等;南宁(599件)、桂林(358)、玉林(120件)、柳州(106件)消费者反映交集中,共1183件,占广告投诉总量83.9%。数据表明,工商部门需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方面的查处力度,依法整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据了解,广西各级工商局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加大消费维权力度,2018年第一季度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