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系列访谈之五(部财务审计司)

2018-03-09 17:56    点击:    

【主持人】     2017-09-30 09:30

各位网友,大家好!许司长,您好!欢迎来到交通运输部网站参加在线访谈。

【许春风】     2017-09-30 09:31

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很高兴参加部网站在线访谈,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

【主持人】     2017-09-30 09:32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并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您能不能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许春风】     2017-09-30 09:33

的确如此。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进行重点部署,将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明确要求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2017年国务院5次常务会议对清费减负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了多项政策措施,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万亿元。

【主持人】     2017-09-30 09:35

交通运输部是如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呢?

【许春风】     2017-09-30 09:36

交通运输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究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是要求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抓好“降成本”这个关键环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切实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二是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狠抓作风建设的高度出发,坚决治理和杜绝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形成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要求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政府职能转变角度出发,通过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部领导多次专题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2017年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等,明确了具体落实举措、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分阶段目标,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将各项工作纳入我部重点任务督查系统,定期督办。

【主持人】     2017-09-30 09:40

各项重点任务中,财务审计司承担了哪些工作?

【许春风】     2017-09-30 09:41

清费减负措施包括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减少企业缴税、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物流成本等。财务审计司主要承担的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工作,此外还有组织清理规范部属单位、部管协会收费行为。

【主持人】     2017-09-30 09:42

能跟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吗?

【许春风】     2017-09-30 09:43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主要遵循成本补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政府性基金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是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都要上缴国库,并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通过申请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主持人】     2017-09-30 09:46

有哪些单位可以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呢?

【许春风】     2017-09-30 09:47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由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价格部门批准,重要的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管理,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分级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财政部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

【主持人】     2017-09-30 09:49

那么是不是说“一张网”之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征收?

【许春风】     2017-09-30 09:50

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为了方便社会了解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运输部在财政部公布收费目录基础上,整理形成了中央设立的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全国性及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大家的查询和监督。我们也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交通运输领域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做到依法征收、规范征收。

【主持人】     2017-09-30 09:52

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我们今年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许春风】     2017-09-30 09:53

除了上面提到的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外,今年主要工作围绕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开展。为做好此项工作,我部印发了《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海事等单位自2017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这两项收费。在工作中,我们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停征政策执行到位: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通过政务窗口、官方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停止征收两项收费政策,让港航企业等缴费人了解国家政策。

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等从源头把控。收回收费专用印章、POS机终端等征收设备,缴销财政票据,对停征收费项目相关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功能禁用控制,从源头把控停征政策切实落地。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除相关单位对停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外,部还组织开展了督导和重点检查。从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看,两费停征政策已基本贯彻执行到位。

【主持人】     2017-09-30 09:59

经过清理规范,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全国性及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还有多少项?

【许春风】     2017-09-30 10:00

2012年以来,按照国家普遍性降费等要求,我部已陆续取消了包括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在内的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63亿元。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全国性及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有3项,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和考试考务费。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由中央批准费目、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组织实施。我部直接征收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有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和考试考务费。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主要依据国际对等原则向申请强制引航的船舶收取,考试考务费主要针对申请船员考试、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考核)等考试的人员征收。

在政府性基金方面,目前有2项,分别为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港口建设费主要用于水运基础设施、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船东责任、免责等情况的油污损害相关费用。

【主持人】     2017-09-30 10:03

交通运输部在降费减负方面的力度确实比较大的,这也体现出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执行力,以及深化放管服等改革的决心。刚刚您提到了财审司组织对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部管协会收费进行了清理,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许春风】     2017-09-30 10:05

截至目前,我部共有25个二级预算单位,13家未脱钩协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组织部属单位、非脱钩协会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部所属单位没有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我部开展的技术审查咨询工作所需费用已纳入部门预算保障。部管协会收费中主要是会费,个别单位存在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情况,已经予以取缔。

【主持人】     2017-09-30 10:07

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是怎样的?

【许春风】     2017-09-30 10:10

下一步,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相关部署,围绕“降成本”的目标,进一步巩固已有减负成果,研究深化减负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督导检查,促使国家减负措施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增强社会对减负工作的获得感。

【主持人】     2017-09-30 10:11

好的,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为止。感谢许春风司长接受我们的采访。

【许春风】     2017-09-30 10:12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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