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象湖罗马壹号擅改规划 小区运动馆成了酒店培训中心

2017-10-11 17:01    点击:    

近日,家住南昌县象湖罗马壹号小区的徐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内的运动馆近期正在装修,他打听得知,运动馆要被改建成一处酒店培训中心。这令他很不解,“运动馆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怎么能擅自更改用途呢?”记者随后调查了解。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开发商江西中体实业有限公司在一场官司败诉后,擅自将小区内运动馆的经营使用权永久性转让。

南昌象湖罗马壹号擅改规划 小区运动馆成了酒店培训中心

近日,家住南昌县象湖罗马壹号小区的徐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内的运动馆近期正在装修,他打听得知,运动馆要被改建成一处酒店培训中心。这令他很不解,“运动馆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怎么能擅自更改用途呢?”记者随后调查了解。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开发商江西中体实业有限公司在一场官司败诉后,擅自将小区内运动馆的经营使用权永久性转让。

记者沈澈清、实习生彭坤阳 文

小区运动馆正在装修

9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县八月湖路的罗马象湖壹号小区。问及小区运动馆的情况,有居民表示,他们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没看到运动馆开门了,“以前还能在运动馆打打球,锻炼身体,以后估计都没有地方去了。目前那里已经被租给一家酒店了,正在装修,听说要做成培训中心。”一居民称。

记者来到该小区罗马景苑B区运动馆所在的位置,发现运动馆周围堆积着大量的建筑材料。馆内正在装修,时不时有工人进出。记者进入馆内,发现该馆已经被现浇为两层,一楼建起来了仿古庭院,二楼被木板隔离开。    

运动馆经营使用权被开发商永久转让

随后,记者来到罗马象湖壹号物业管理处——南昌缔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管理处主任黄兵表示,可以肯定的是,运动馆是小区的公共设施,规划用途是给广大业主提供文娱运动的场地。“但前几年因为一场官司,开发商败诉,于是开发商将运动馆的使用权转让给了胜诉方。”

当天下午,黄兵向记者提供了几份文件。记者留意到,其中一份《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是该小区的开发商江西中体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丁某(乙方)于2014年12月签订的。合同中写道“甲方将位于罗马景苑B区院内用于文体娱乐的场馆(建筑面积1157㎡)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场馆正门口6个专属露天停车位归乙方经营使用,北面的篮球场及羽毛球场归乙方经营管理使用;南面8个共用露天停车位由乙方和小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乙方负责北面的篮球场及羽毛球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于上述周边场地非甲方自有产权的范围,在“罗马景苑”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由乙方自行与业委会协商使用的条件,对此甲方须积极协助,以促成事实。”而转让的金额,共计340万元。

装修工程取得了手续

黄主任还称,运动馆被转让后,丁某又把场地租给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是,今年这家餐饮公司便开始了装修。他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函》的复印件,记者留意到,装修地点位于罗马壹号网球馆,内容为**办公培训用房装修工程,

“装修规模约1200㎡,合同工期为2017年5月15日~11月15日,经审查,本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昌县城管象湖中队。提及罗马象湖壹号运动馆装修一事,肖中队长表示,装修工程取得了手续,是合法的。

公共服务设施改变用途要提请业主大会同意

记者咨询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太金。刘律师表示,根据规划用途,小区的运动馆属于公共服务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刘律师称,如果开发商在未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把公共运动场馆转让给个人,不但更改了原有的属性,而且也侵害了小区居民的公共利益。目前,多位业主表示将寻求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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