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遭处罚 经销商巨头遇坎坷

2018-06-07 18:00    点击:    

5月17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58.SH,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称,庞大集团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4月28日,庞大集团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5月16日,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根据证监会调查显示,庞大集团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忠英给予警告,并分为处以30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此番庞大集团受罚一方面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财务损失,另一方面也会让投资者会丧失对庞大集团的信任。根据《证券法》以及最高法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庞大集团投资者可起诉索赔损失。目前,已经有相关法律援助维权平台开展了关于庞大集团的索赔案件的征集事宜。

汽车流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庞大集团位居2018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第四名的位置。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庞大集团的年度营收收入未704.85亿元,2017年度销量(含二手车)49590辆。不过尽管在公司经营层面,庞大集团取得亮眼的成绩,也曾经被评为全国十佳商用车经销商;但实际上这两年庞大集团过的颇为坎坷。

庞大集团遭处罚 经销商巨头遇坎坷

2015年初,庞大集团和国信证券收益互换业务;但2015年,庞大集团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没有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扔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另外,庞大集团2015年3月4日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但这一公告被质疑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此外,在庞大集团关联交易也被业内质疑。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庞大集团与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多笔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庞大集团并没有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2016年,其实控人庞庆华因涉嫌内幕交易案件被司法机关调查。

庞大集团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并具有流动性,在业务层面仍旧有良好的表现。但这几年的发展中,庞大集团坎坷不断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庞大集团发展存有一定的漏洞和瓶颈;此番被证监会处罚,或是弊端凸显的预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