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治理功能 深化基层协商民主

2016-12-19 13:51    点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同时,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近年来,邵家渡街道党工委不断发展和深化基层协商民主,注重多元主体之间协商与合作,以此推进公共社会事务的有效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社会治理理念。坚持把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深植于基层协商民主之中,实现党的领导与发挥群众自主性的有机统一。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坚持”即:坚持以党的政治引领,确保基层民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突出党组织“一把手”的职责和作用,把基层协商民主作为街道党建“三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并列为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主要责任之一;坚持在协商中把握正确的方向,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在提事定题、议事协商环节加强把关,提出主导意见。二是整合加强协商力量。针对加强社会治理功能,整合工作网络,对接基层党组织网络、社会治理网格“两网融合”;整合工作力量,把综治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纳入议事员队伍,以保证多元主体有效加入社会治理。目前,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人数已由40人充实为60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实行《邵家渡街道基层协商民主议事规则(试行)》,加强政法办、司法所等法律专业人员的有效指导和参与。加强议事的常态化,通过协商培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兼顾多元主体,不断推动发展补齐短板。坚持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挥其协调多元主体利益格局和社会诉求的作用,补齐项目建设、重点专项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等短板,以实的举措争取实的成效。一是补齐项目建设短板。通过民主协商,充分尊重群众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全力助推项目建设。如吕公岙村近年涉及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广文110输变电工程和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征地达559亩,占全村原有土地的60%,群众利益难以平衡,诉求难以解决。其中的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始群众对项目很不理解,认为距离近、用地多、污染严重,又不能得到实惠,反对意见十分强烈,项目一度陷入僵局。为此,街道、村两级多层面宣传法律和政策,多渠道解释沟通;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等110余人实地考察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积极向上争取村民建房、村内道路建设、村标房建设等政策支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经过20余次民主协商议事,2016年3月,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终于完成村民代表签字工作。又如城市绿道一号线工程邵家渡村段,总长1.7公里,涉及全村420户中的384户,各户土地面积不一,诉求更是五花八门。该村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扩大协商范围,充分听取各类对象的的意见。由于方法得当、制定政策兼顾各方利益,仅用了3天,政策处理就基本完成,村里也如期组织了清表。二是补齐重点专项工作短板。通过民主协商,减少行政命令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变“要我动”为“我要动”。如街道开展“两路两侧”工作之初,较多群众不理解、不参与,认为这是政府行为,是“面子工程”,一些触及利益的群众还多方阻扰。为此,街道组织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对“两路两侧”的采石场、坟墓、蓝屋顶、赤膊墙等情况进行视察,围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专题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纪要》提交给沿线各村。会后,许多参加议事的成员还积极到村宣传,主动参与整改,“两路两侧”工作得以快速推进。三是补齐历史遗留问题短板。通过民主协商,凝聚群众智慧,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如历史遗留溪边村火车站用地问题,25亩土地自2006年征用后一直闲置,一些村民在空地上堆放砂土、杂物,种植作物,村老年协会还私自设立了停车场,“脏乱差”成了“老大难”问题。2016年初,街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部分村民到场阻挠,矛盾一度较为尖锐。街道分管、联系村领导深入到村,连续3天与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老年协会会长等开展会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反复宣传、反复沟通,形成了合理的解决方案。随后,村里主动配合街道开展了清理和复绿。
    (三)倡导互动调和,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深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挥其保障公共安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掌握综治信息。在“两网融合”的基础上,结合“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议事会成员各尽所能,积极排摸不稳定因素,再由街道进行梳理、归类。在“平安临海”创建工作中,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排查11次,全面掌握不和谐因素。二是化解社会矛盾。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由驻片领导和村干部协同网格内的议事员共同化解。各议事会成员各显神通,今年以来全街道共调处矛盾纠纷56起,调处率达100%。根据议事员特长,成立了维稳工作小组、应急小分队,在特殊人群帮教稳控和上访人员劝返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破解涉稳难题。如今年年初四年村旧房拆迁坠亡案件,工程多次转包,涉及众多相关责任人,具体问题复杂,死者家属集聚,矛盾一触即发。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立即会同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开展商前分析研判,摸准关键人物,商讨有效措施,最后得到圆满解决,期间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恶性冲突。今年以来,通过司法调解和协商民主议事有效结合,共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件9起10人,化解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基层干部对协商民主存有畏难情绪,认为是“多此一举”,弄不好还会带来阻力和麻烦。有的基层干部习惯于行政干预,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还较为薄弱。
    二是参与度不足。协商民主的主体,既要有参与意愿,也要有参与能力。某些村、企还存在着没时间参与、不愿意参与、不会参与等问题,使参与主体不广泛、代表性不足,导致协商活动开展不够正常有效。
    三是制度上待完善。有些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不强,表达诉求的方式不恰当,有时还存在过激言行。如何健全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有效实现“合理”、“合法”又“及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深化基层协商民主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的理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反映了我党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着我国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基层协商民主,就是把一部分公共决策和事务交给群众去负责的实践。要强化社会治理的理念,切实转变以前大包大揽的陈旧思维,充分相信群众的自治能力,自觉运用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制度,不断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二)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治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当前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厘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鼓励社会各个方面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提高效能,维护公平,促进和谐。要坚持民事民议,把利益相关者作为主体,把群众关注点作为主题,既努力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又通过协商培养群众参与议事的能力和习惯,激发群众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三)进一步坚持依法治理。基层协商民主,一方面要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各项事务,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干部要严守法治底线,带头纠正“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不出事就是本事”的错误做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法律、按照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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